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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民营之惑         ★★★
    劳务派遣民营之惑
    作者:陆烨垭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7-6-9

     

      核心提示

      虽然劳务派遣已经成为解决“用工荒”的一种趋势,但泉州的民营企业在受到“公办”劳务派遣公司冷落的同时,对已经开闸的“社会化劳务派遣公司”不大放心,还处在将信将疑的迷惑状态。

      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社会力量开展劳务派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在法规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劳务派遣,并对其资质、行为进行了规范,如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

      [现状]

      公办派遣冷落民企据了解,目前泉州的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公办”的,挂靠在各个县(市、区)的劳动部门下,泉州市劳务派遣公司就挂靠市劳动就业中心。

      到目前,该公司共派遣过2万多名员工,主要是介绍到效益好、规模大的国企,而到泉州本地的民企还很少。就在前不久,该派遣公司拒绝了泉州一家机械企业,尽管该企业开出了每个工人每月28元的管理费(一般是15元)。

      “为民企代理,存在较大的风险,特别是高危险的岗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我们的管理费将会贴光。”该公司法人代表、市劳动就业中心主任黄子宏坦言,尽管要求派遣的企业都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但是他们对民企尚存顾虑。

      另有业界人士认为,目前一些泉企发展不规范,参保率不高,使得派遣公司还没有“胆量”去拿下这块蛋糕。

      [反响]

      民营派遣缺乏信任对于第三方来代理人力资源,务工人员都说好。

      在晋江一鞋厂务工的江西人小刘说,他们平时都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遇到劳动纠纷就很被动。如果通过劳务派遣,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能督促企业为他们办理社保,无疑是件好事。换句简单的话说就是:“遇到纠纷,也有自己人撑腰了。”

      但对于此次出台的新政———允许民营资本成立派遣机构,工人们和泉州民企都不约而同地表示,近期将持“观望态度”,因为觉得还是“公办机构更可信”。

      特步(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刘庆先说,他担心民营机构更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万一民营机构拿了工人工资一走了之,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外,民营派遣机构培训的员工能否达到企业的需要,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刘莹也存有顾虑,“毕竟泉州有那么多产业,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保证对企业有效,还要打个问号。”

      [未来]

      用工发展大趋势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在泉州已是不争事实。“毫无疑问,劳务派遣将进一步改善泉州的就业形式,并能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黄子宏说。

      刘庆先也认为,随着泉州企业的不断扩张,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到派遣机构寻找合适的员工。而民营的派遣机构,可以在这块土壤上发展壮大。

      刘莹建议,泉州目前可先在品牌民企或信誉度较高的企业中试点,然后再慢慢加以改进、提高并推广。企业到派遣机构花一点小钱,请来有经验的员工,从中省去了自己的培训成本,还省去不少人力资源的繁琐环节,从而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搞生产和经营。

      [思考]

      如何监管是难题据了解,社会力量开办的劳务派遣企业,应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设立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专户。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用工登记制度。

      “派遣机构不是那么好办的。”黄主任表示,省里的文件对派遣机构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如要有培训资格,要有资金周转,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等;如果办成“黑中介”,那么企业和工人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民办派遣机构如何有效监管,将是随之出现的一大课题。劳动部门相关人士认为,民办机构的准入门槛偏低,注册资本才50万元。如果给一家企业派遣500个人,一人每月1000元,这仅够垫付他们的一个月工资。要知道,泉州市公办劳务派遣公司都是一两千万元在周转。且不说民办派遣机构是否有这样雄厚的资本,万一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卷款跑人的情况,那吃亏的还是工人。

      “这些,我们希望在今后的法律法规中,能看到相关约束。”黄主任说,毕竟是新生事物,相关的劳动法规政策里都还没有这一条与之配套,如《劳动法》里说的劳动关系还都是指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但这一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已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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