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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打破"终身制"         ★★★
    廉租房打破"终身制"
    作者:洪燕杰 文章来源:京报网 更新时间:2006-9-1

           廉租房将打破"终身制",实行年度复核制度,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对其实施保障。
      据了解,目前很多城市,一些原本具备廉租房资格的人住进廉租房后,随着经济条件的慢慢改善,不再符合有关要求,但却始终实行"终身制",造成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住廉租房,而符合条件的人却住不上。建设部昨天发布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对是否实施保障等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为了保证廉租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办法》规定,各地应确保廉租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廉租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设区城市要督促所辖市、县(区)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并明确资金筹集方式,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
      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291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已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包括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多种方式。
      昨天同时公布的《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还明确,
      保障对象档案应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按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过程中材料形成的先后或重要程度顺序排列归档。廉租住房档案应一户一档,包括申请、审核、实施保障及年度复核等有关材料。今后,我国将根据住房保障的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廉租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J153
      政策回声/北京
      记者今天上午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本市廉租房以资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目前只有2004年进城的广渠门小区,可解决400户廉租家庭住房困难,目前入住的以优扶对象为主。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对廉租家庭已经实施每年复核制度,一旦发现不符合廉租条件的会即时进行调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收购一些二手房进行实物配租,同时也在考虑新建一些廉租房的方案。今后对实物配租的廉租房仍将坚持每年复核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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