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指出特许人“两店一年”的准入资格,明确了特许人15日内的备案时间,此外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按照条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至少拥有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违反者不仅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要求,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者,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今后只要登录政府网站就可以查到有资质的特许者,商务主管部门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并做到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