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作为融资理财的一种快速渠道,典当颇受中小企业和市民阶层的关注,“开当铺”和“进当铺”都成为都市最为耀眼的经济热点之一。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典当行目前已成为公民、中小企业应付小额融资、周转资金的好帮手,相对于银行的抵押贷款而言,起到了补充和拾遗补缺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典当融资也存在着诸多局限和风险,投资者切不可掉以轻心,让小事端带来大麻烦。
典当行成为银行借贷正餐之外的“甜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银行的私贷业务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逐步扩大和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典当行作为能在一定程度上开展私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就理所当然地具备了走热市场的客观条件。
在一项对居民典当原因的调查中,有数据显示,有48%的人是因为银行信贷门槛高,向其融资有一定的困难且手续繁杂才转向方便、快捷的典当行;16%的人是因为自己的存款未到期,采取典当融资既可解燃眉之急,又可避免存款的利息损失;16%的人认为是由于抵押物品的范围广;12%的人认为是因为手续费用较低,是一种较为合算的融资方式。另外,也有8%的人是因为典当灵活方便而选择了典当。
业内人士指出,从典当行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六大优势。一是典当贷款手续简便、快捷、省时省力;二是典当贷款对象是中小企业及个人;三是典当贷款不受贷款额度限制;四是典当贷款不问贷款的流向和用途;五是取得典当贷款的条件是以物作抵押、质押,而银行贷款条件复杂;六是典当贷款接受的抵、质押物更为宽泛,银行贷款一般只接受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不受理质押物。
除此之外,典当行的市场反应能力也是银行业无法比拟的。如央行房贷规定,对未取得四证即土地使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规定出台没多久,一些典当行就根据市场需求,于近期适时推出了土地典当业务,开发商只要凭土地证即可到典当行去借资金,从而解决了开发商的资金难题。
正因为如此,典当行就充当起了银行借贷正餐之外的“甜品”的角色。尤其是在去年由商务部、公安部合发的《典当管理办法》出台后,在其约束下,法定的典当行作业手续比较快捷而且规范,利息也比民间的高利贷低,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便捷通道。
典当操作也有不少技巧
如今,脱掉了“金”字外衣的典当行拓展了业务范围,更多的东西走进了典当行。除了以往的金银首饰、手机、电脑、彩电等外,房产、有价证券也成为了典当行的“座上宾”。面对如此琳琅满目的典当内容,投资者要理清思路,掌握其中的操作技巧。
首先,当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当期。典当期限越短越合算,因为典当费用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而且先预扣,如客户到期不能还贷款,按规定可到典当行办续当手续。
如一客户典当一条项链,当值为1000元,当期三个月,典当行根据相关规定先预扣3%综合费用,即90元,当户拿到手为910元,还剩0.6%的利息18元到赎当时一并付清。但如果该客户换一种方式进行典当,即先以一个月为期限,先扣30元综合费用,用户可先拿到970元,到下一个月可再去续当一个月,并结清前一个月利息,即6元,再付下月的综合费用30元,共36元,到下一个月,以此类推,虽最后总额相等,但如果典当金额较大,两者之间还是有利差可图的。
其次,典当到期应及时赎当。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赎当时超过一天,每日最高加收典当金额的0.5%的罚金,因此,当户应及时办理赎当手续。
第三,对于到期未赎的物品应及时办理续当手续。现代典当行一般规定续当时间在当品到期日的五天之内,不超过五天一般都不收罚金。客户可在五天内凭当票去办理手续,超过五天则计收典当金额的0.5%罚金。
认识和规避典当融资风险
据了解,现代典当行业属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两者相比,银行主要从事货币的存、贷、结业务,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而典当行业一般以自有资金或股份形式聚集的资金,从事寄卖、中介等典当服务,它的服务对象以私营企业和个人为主。
虽然典当融资可以为人们带来诸多便利,但若和银行融资相比,典当融资却存在有不少的局限和风险。
首先,资金规模不同。由于典当行发放借款多以自有资金为主,其资金实力远远比不上银行,因此它的定位就是小额短期借款。
其次,利息不同。一般而言,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在6-7%,而典当行月综合费率便在2.1-4.5%,比银行高出一截。因此,只有急需短期资金周转的客户,才应考虑典当融资。
第三,期限不同。银行一般要求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而典当行则是以月为基本周期,到期可以赎回,也可以续借。但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归还,那么借款人就必须继续承担高额息费,或者面临质押物(或抵押物)被强制拍卖的结局。
企业必须注意,抵押的房产要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如果不备案,一旦典当期内房子被典当行出卖,客户将不受法律保护。此外,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也另有担心,认为《典当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还有待商榷,所以典当行为在法律上还存在空白点。